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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祸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可按照财产案件比例收费。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交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此外,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在实务中,时效起算时间如下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能够确定且明确侵权人以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以上是关于车祸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相关法律知识,从中我们可以知道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可按照财产案件比例收费。一般情况下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登录官网,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