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依据预先设置的考场和时间表来安排考试。申请人一旦科目一成绩合格,可选择预约科目二或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测试。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申请人甚至可以同时预约这两个科目,以便连续进行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条例》第三十六条款,申请人无需严格遵循科目二与科目三的特定顺序。只要通过科目一,你可以自由选择先进行科目二或科目三的考试。
该条款还支持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考生可进行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联合考试。 当科目二成绩不理想时,考虑重新挑战科目三也是可以的。尽管科目二可能更具挑战性,但先考科目三有助于增强学员信心,并提前体验驾驶,这可能对科目二的学习和掌握有积极影响。
即使科目二未通过,考生依然可以安排科目三的考试,不会受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限制。考生可以在两次考试间灵活调整,确保自身学习进度和考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