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
1. 财产案件:1千至5万元的收费率为4%,再加10元;超5万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为3%,再加510元;超10万元至20万元的收费率为2%,再加1510元;超20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为1.5%,再加2510元;超50万元至100万元的收费率为1%,再加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为0.5%,再加10010元。
2. 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为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为0.5%,再加520元。
3. 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为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为0.1%,再加200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
4.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法院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数额与第一审相同。
5.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应交纳诉讼费用;
6. 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应交纳诉讼费用;13.3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7. 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为外币的案件,以该标的额为基础,按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计算应缴纳的诉讼费用数额;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收取;其他诉讼费用除用于必须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币计算收取。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但是,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诉讼费收费标准: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7.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