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轻型货车技术规范反馈意见》第二条,对于轻型货车(垃圾车除外),其载货部分不应具备举升和随车起重功能(液压尾板结构除外),也不能采用自卸结构。
此外,还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和配置规范。因此,自卸车必须申报4.5吨以上的公告,挂黄牌。柴油蓝牌自卸车将被全面取消,今后的柴油自卸车都将上黄牌照,而驾照目前必须是B照以上。
此举旨在杜绝“大吨小标”问题,因为市场上绝大多数的蓝牌自卸和蓝牌随车起吊式货车的产品都不符合规定,严重存在大吨小标以及超载的情况。此外,新政策意见稿还规定了货厢的尺寸限制,当车长≤5600mm时,货厢内宽≤1850mm,货厢高度≤450mm;当车长>5600mm时,货厢内宽≤2100mm,货厢高度≤600mm,载质量利用系数≥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