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制度与即将实施的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有五个主要区别:
1. 定位不同。年检的定位是监督检查,而年报的定位是报告公示。
2. 主体不同。原来的年检主体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现在年报的主体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过去,农民专业合作社不需要进行年检。
3. 程序不同。年检需要企业申报,工商部门审核,合格的加盖印记。而年报由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工商部门不再进行审核,这是一个较大的区别。
4. 内容不同。年检和年报的内容存在较大差别,年报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审计报告。
5. 法律责任不同。过去,未办理年检的企业将受到行政处罚。而现在,未及时报告的企业将受到信用约束,首先被督促履行职责。如果企业仍然不履行职责,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然,企业可以申请修复并将其移出经营异常目录。
我国的年检现状是取消企业工商年检制度,这是国务院最新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举措。自2014年3月1日起,各级工商机关开始准备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企业年报和年检的主体、程序和内容都有所不同,年报相对复杂一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