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点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若低于法定最低限速,将会被记3分的处罚。
法定最低时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这是为了保障行车安全和畅通。 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小型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限速为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则限速为每小时80公里。
车道速度标识对于车道行驶速度有明确指示,例如,同向两条车道时,左侧车道最低速度为每小时100公里;如果有多于三条车道,则最左侧车道为110公里,中间车道为90公里。然而,如果道路限速标志的指示与这些标准不一致,驾驶员应遵循标志上的规定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