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是一种交通监控设备,主要用来拍摄闯红灯的机动车。对于闯黄灯的行为,公安部决定暂不处罚,而是以教育为主。
这一决定是基于道路安全的考虑,因为许多机动车在遇到黄灯时会选择加速而不是减速慢行,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为了保护行人安全和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严格处罚闯黄灯的行为是有必要的。
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在黄灯亮起后会延迟2秒启动,而不是等到黄灯灭了才开始拍照。一般情况下,黄灯会持续亮起3秒。
根据法律规定,当绿灯亮起时,车辆可以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能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当黄灯亮起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当红灯亮起时,车辆必须停止通行。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当红灯亮起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影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