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出地进行二手车交易时,需要依次完成以下步骤:
1. 对嫌疑车辆进行调查,确认发动机和车架号的真实性,核实是否存在凿改、与原始档案一致性以及被盗抢记录。
2. 获取二手车交易发票,海关监管车辆需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边境领牌通知书》,以及转出和转入人员的个人或单位身份证明及相关车辆证明文件。
3. 旧车牌照回收,同时发放临时行驶凭证。
4. 车辆所有人或其代理人需领取完整的机动车档案,档案可选择邮寄方式送达。
而在转入地,处理流程如下:
1. 携带外地车辆管理所封装的全套档案资料,包括原车记录和交易发票,至当地车管所申请新的号牌和行驶证。
2. 请注意,申请时必须符合当地车辆入户政策,如北京市自2006年起对于未配备OBD系统的车辆,可能无法进行入户。因此,不带OBD的车辆请谨慎考虑迁入。
3. 对于出租车或曾从事出租服务的车辆,通常这些车辆的转入条件会更为严格,需提前了解当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