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至关重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安装车牌号的驾驶员将会面临扣3分的处罚。具体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 驾驶员若载人超过核定量的20%至50%,但未达到7座以上载客汽车的限制,将被记3分。
2. 驾驶非特殊车辆超速20%至50%在一般道路上行驶。
3. 未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按照规定车道行驶。
4.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以及在非高速路上逆行。
5. 在拥堵路段不遵守礼让规则,如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
6. 驾驶时使用手持电话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7. 不按规定减速、停车或避让行人于人行横道。
8. 不正确对待校车,不按规定避让。
9. 违反载货汽车载重规定或违规载客。
10. 未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将受罚。
11. 遇车辆故障或事故停车时,未正确设置警告标志或使用灯光。
12. 公路客运等特殊车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验就上路。
13. 学校专用车辆未经安全检查或存在隐患上路。
14. 货车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不足20分钟。
15. 驾驶者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低于最低要求。
确保车辆和驾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是每位驾驶员的职责,以保障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