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中,车辆行驶速度受到明确的限制。最左侧车道的车辆限速在每小时110至120公里,中间车道则为90至120公里,而最右侧车道的限速范围在60至120公里。
城市道路上,若车道数量超过一条,最高车速被设定为每小时80公里。在普通道路环境中,速度限制通常在30至60公里每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了车辆行驶速度的界限,强调不得超越标明的速度。
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中,城市道路的限速为每小时30公里,而公路的限速则是40公里。对于只有一条车道的同方向道路,城市道路限速为50公里,公路则为70公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则进一步强调,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限速规定,并在无明确限速标志时保持安全速度。驾驶员应当充分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