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环保标准方面,我国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2001年,我国参照欧洲标准引入了首阶段排放规范,随后逐步升级为国二、国三、国四和国五,每个阶段都以更严格的排放限制为目标:
国三排放标准,正式名称为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07年全国范围内执行,对轻型汽车的排放标准有显著提升。从2008年起,所有不超过3500千克的最大总质量车辆开始实施这一标准。
而国四排放标准则是国家第四阶段的标准,汽油车从2010年起主要遵循,柴油车自2013年起执行,旧有的国三车辆在此时被禁止上牌。国四标准要求汽车排放相较于国三有明显降低,轻型车降低约50%,重型车减少30%,同时颗粒物排放大幅度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