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4 11:02:42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低于法定最低速度行驶的行为将被扣除3分。
具体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驾驶非校车、客运汽车等载客车辆,若载人超过核载的20%至50%,将被视为违规;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至50%,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或在拥堵情况下违规超车、占用车道,以及在人行横道未按规定减速等行为,都将记入违章记录。
同时,对载货车辆的超载、未定期检验、校车安全检查、疲劳驾驶等问题同样予以严惩。确保遵守规定的最低速度要求,是每位驾驶员必须遵循的基本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