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了解您的困惑后,我整理了关于南京车辆报废年限的指导信息。以下是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规定的报废年限和特殊规定:
1. **出租车**(小型、微型):8年
2. **旅游/公路客车**(大型、中型):15年
3. **非营运大/中型汽车**:20年
4. **微型载货汽车**:12年
5. **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
6. **半挂牵引车**:15年
7. **非营运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15年后每年需检验两次,未通过即强制报废。
8. **非营运客车**(9座以下含):15年;9座以上:10年
9. **旅游客车**:10年
10. **营运客车**(非出租):10年
11. **出租车**(具体车型):8年
12. **轻货、大货**:10年
13. **专用车辆**(如吊车、消防车):10年
14. **拖拉机**:15年
15. **农用车辆**:6-10年 部分车型可按照规定程序延缓报废,但需定期进行检验。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或反之,报废年限均按8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