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的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要求如下:
1. 营运载客汽车,5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进行一次。
2.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车辆,10年内每年检验1次,10年后每6个月需检验。
3.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两年检验1次,超过6年则每年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
4. 摩托车,4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每年检验一次。
5.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如轿车)的年检政策进行了调整,原10年内需要上线检验3次,现在变为每6年和第10年各进行一次,15年以上的车辆从每半年1次改为每年1次。对于摩托车,同样在第6年和第10年进行两次检验,10年后的检验频率调整为每年1次。
这样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和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在特定年份进行检验,并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车辆,则需每年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