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一旦在深圳的科目三考试中遭遇失败,考生需等待10天后方可重新预约补考。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的考试次数被限制在5次以内,总共允许考生尝试10次。若在第五次考试中未能通过,即使其他科目已取得合格,也会被视作无效。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每位考生在单个科目上有一次补考机会。未能通过补考或补考后仍不达标,该次考试将被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安排考试,但需在科目二和科目三之间间隔至少10天。
另外,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部分的考试失败,不影响已通过的路考成绩。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的补考次数分别不得超过5次,如第五次尝试失败,先前已合格的科目成绩将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