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电动车驾驶员存在过错,根据其过错程度,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能会被相应减轻。
具体的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此类事故时,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的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1. 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发生事故,若非机动车或行人无过错,机动车方应负责赔偿。但如果能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有过错,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会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方最多仅承担10%的赔偿责任。
3. 若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责任划分的关键在于责任认定书,这将决定各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