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详细的指南:
1. 首先,携带所需材料前往车管所、交警分局或区(市)县交警大队的受理窗口进行申请。
2. 递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由被委托人签字,私车由车主本人签字),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如果行驶证丢失的部分或全部,需要提供剩余部分的行驶证,或在转移登记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
4. 如果是代理登记,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车主的委托书。
5. 完成资料提交后,支付相应费用并领取新的行驶证。 注意事项:办理时请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准备所需文件,并咨询当地车管所了解确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