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但未被认定为残疾时,伤者有权向责任方请求赔偿一系列费用。这些费用主要包括:
1. 医疗费用:依据医疗机构的收据,包括住院费用,以实际发生的为准。康复费用、美容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可在必要时单独协商或提起诉讼。争议点在于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需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2. 交通费:受害方及其必要陪护人员的实际支出,需提供有效票据作为依据,确保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相符。
3. 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人数以及护理期限来确定。
4. 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实际收入来计算,误工时间以医疗机构的证明为准。
5. 住宿费与住院伙食补助:受害人及其亲属因处理事故或就医产生的住宿费用,需提供公务票据作为凭据,并按相关规定计算。
6. 营养费:根据伤者的病情和医疗机构建议,酌情支付适当的营养费。 受害人需确保各项费用的合理性,并确保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索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