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规定,六轴以上的车辆的总承载能力受到严格限制,最大限制为49吨,无论其驱动形式是6X4还是6X2。
而2轴车辆的载重上限被调整为18吨,3轴车辆的限制为27吨。此变化意味着,六轴车辆的载重从先前的55吨骤降至49吨,同时对不同驱动形式的车辆制定了明确的总质量限值。
从2019年12月16日起,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高度超过4米、宽度超过2.55米、长度超过18.1米,以及根据轴数和总质量设定的特定阈值,如2轴货车的18000千克、3轴货车的25000千克,以及六轴汽车列车的49000千克(牵引车单轴驱动的为46000千克)。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合理利用道路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