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相关规定,个人申请增量指标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居住地需在杭州市内,具体包括: - 本市户籍居民 - 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地居民 - 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连续两年(含)在本地缴纳社保的非本地居民 - 驻守在杭州的现役军人 - 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需满足连续居住两年以上,每年居住9个月以上,且需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2. 年龄需满18周岁。
3. 申请人名下不得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且所有车辆均无强制注销记录。
4. 申请人名下不应持有有效指标,且不具备更新指标的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同样需按照个人申请的条件执行增量指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