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起,车辆的年度检验安排如下:
小型和微型私家车(非营运)在前6年内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6年后的车辆,每年需进行一次;超过15年的,每半年需接受两次检测,尾气排放检测需按照年检日期执行。 对于营运车辆,5年内每年需进行一次全面审查;超过5年的,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货车和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在10年内每年检验一次,10年以上则每半年一次。 摩托车的检验周期为:4年内每两年一次,4年后的车辆每年检测一次。请注意,一旦车辆达到报废年限,虽然不再允许转让,但仍可继续使用;在出售或购买前,需先到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并撤销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