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汽车管理政策采用了“开四停四”的策略,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对于非本地车辆,其在管控区域内的连续行驶时间不得超过四天,之后需间隔四天才能再次行驶。这种措施分为了行驶周期和停驶周期两个阶段。
行驶周期内,车辆在管控区域内行驶,一旦开始即开始计时,不得超过四天。之后进入停驶周期,车辆必须暂停行驶四天,期间可以合法地停放在家庭住址或停车场。若在此期间违规上路,将被罚款200元并扣除3分分值,直到满足连续四天不在管控区域内行驶,停驶周期才会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非本地号牌小客车(包括临时车牌)在特定限行日全天受限制,如非工作日、非法定节假日等。但在法定节假日、党代会、全委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期间以及广交会期间,不限制出行,无需遵循“开四停四”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