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若保险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责任划分如下:
1. 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都有过失,将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
2. 若事故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非机动车方无过错时,机动车方需承担赔偿。但若非机动车方有过错,根据其过错程度,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会相应减轻;而机动车方没有过错的,其赔偿责任不超过总损失的百分之十。
特别地,如果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引起的,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部分规定旨在确保法律公正并合理地处理各种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