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元旦起,全国车辆管理政策发生了重要调整,以响应《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旨在严格控制机动车对环境的影响。具体措施按照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结合燃油升级进程,分区域逐步执行:
1. 东部11省市区(北京、天津等)从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轻型汽油车、公交领域的轻柴油车以及特定行业的重柴油车(如公共交通、环卫和邮政)必须满足国家五年排放标准要求。
2. 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所有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如公共汽车和相关公共服务车辆)需全面符合第五阶段标准。
3. 2017年7月1日后,重型柴油车的排放标准也升级到国家五项标准。
4. 最后,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国轻型柴油车的排放标准同样调整至第五阶段。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新注册的车辆对空气质量的贡献符合国家严格的环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