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3年X月X日零时起对非本市籍载客汽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以下路段禁止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通行:东面是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以西;南面是珠江水道(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北面)以北;西面是白云区、荔湾区与佛山市交界处以东;北面是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广汕路至春岗立交段)、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不含)以南。
此外,以下路段工作日7时至19时,禁止非本市籍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通行:内环路、内环路放射线高架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科韵路口)、工业大道(南田路口至新滘西路口)、增槎路(增埗桥至北环高速公路口)、金沙洲大桥。市政府将根据主要道路拥堵情况适时调整限行路段、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