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转让过程中,卖方应准备以下文件:
私人车主需提供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行驶本以及购车原始发票(如已过户,则提供过户证明)。单位卖方则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买方则需携带身份证,如需在本地办理车辆登记,外地人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过户车辆所需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明。在旧车交易市场完成税费缴纳后,前往交警大队车管股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
针对私人和公车过户,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公家单位则需法人代码证和单位介绍信,军人则需军官或士兵证、团级以上政治部或保卫部的地址证明及照片盖章。车辆过户时,还需要携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副表以及车辆购置附加税证。外地买方需提供满一年的暂住证。 卖方在过户程序中需准备原车主(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资料是确保汽车过户顺利进行的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