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范畴广泛,其中包含电动车这一类别,尽管后者通常被认为是交通工具的一部分:
机动车涵盖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型摩托车,拖拉机运输单元,以及各类专用轮式机械,包括电动车。然而,日常使用的轻型电动车在法律上归类为非机动车。电动车种类繁多,主要分为交流驱动和直流驱动两种类型,它们的核心是依靠电力作为动力来源。
车辆类型中,电动车作为机动车的一员,以其电力驱动为显著特征:
它们涵盖交流和直流两种动力形式,通过电池、控制器和电机等关键组件,将电能转换成机械能,实现行驶控制。而机动车的通用英文术语MV,代表机动车辆,泛指由发动机驱动的各种运输工具,如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装置,以及特定的电动车辆如电动游乐设施等。
需要注意的是,市面上有些小型电动车因其特性,可能归类为非机动车。总的来说,电动车和机动车在技术与法规定义上存在差异,但共同构成了道路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