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对以下行为将实施从重处罚:
1.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者,将被认定为醉酒驾驶,其刑罚包括拘役及罚金。若醉酒驾驶并引发事故或逃避责任,将加重处罚。
2. 醉酒驾驶机动车时,若存在以下情况:造成事故并全责或逃逸、酒精含量超200毫克/100毫升、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驾驶载客营运车、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如超员、超载、无证驾驶或使用伪造证件等,将依法加重处理。
3. 对于逃避执法检查、曾受酒驾处罚或有其他从重情节的行为,也会被纳入法律的严惩范围。 法律的目的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这些规定旨在警示和防止潜在的危险行为。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