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限速规定旨在确保行车安全,具体标准如下:
1. 小型载客汽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限速100公里/小时,摩托车限速80公里/小时,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
2. 在多车道行驶时,左车道的最低限速为100公里/小时,最左侧车道在有3条及以上车道时,限速根据具体规定。中间车道限速90公里/小时,低于此速度的车辆应驶入右侧车道。
3. 道路限速标志优先,当标志速度与车道规定不一致时,以标志为准。
高速公路行驶时,请务必遵守60公里/小时的最低限速和120公里/小时的最高限速。 这些规定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不得超速行驶,具体速度限制依据道路类型和车道设置而定。在行驶过程中,请务必保持安全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