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08年2月至4月以及10月期间,需要完成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和换证的驾驶人员名单(详情请参阅附件)。杭州车辆管理处在此提醒您:
1. 请相关驾驶员立即前往杭州或您所在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您的驾驶权益。
2. 持有未更新或未经审验驾驶证的驾驶员,不得驾驶车辆。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了解并遵守以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 年龄达到60周岁,或持有大型客车、拖拉机等特定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每年需进行驾驶证审验。
2. 请确保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天内,向原发证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新证。
3. 对于超过规定期限未进行审验且驾驶证有效期超过一年的驾驶人,车辆管理所可能需要依法注销其驾驶证。 杭州市车辆管理所联系方式:0571-88942000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日期:2008年12月3日 请务必关注您的驾驶证状态并及时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