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面损坏应设有警示标志并迅速修复,而《侵权责任法》则明确了公共设施管理者的责任。当车辆受损,驾驶员应:
1. 立即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保障后续交通安全;
2. 快速报警,通过12122或12345热线,同时保留事故证明文件;
3. 拍摄车辆受损及道路状况照片作为证据;
4. 保持与路政部门的沟通,留存维修发票等文件,防止后续纠纷。
如果路政未能及时维护并设置警示,车主有权要求赔偿。然而,如果事故是由于个人疏忽或碰撞到非正常设置的设施(如施工期间的小雪花筒或花圃),责任可能不全在路政,车主还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可参考《毁坏道路路产赔偿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