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以下关于未系安全带的处罚措施如下:
1. 在城市快速路行驶时,驾驶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将被处以50元罚款并扣减2分。
2.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此行为罚款50元,但不涉及扣分。
3. 作为城市快速路的定义,它具备四条及以上车道,采用立体交叉和严格控制进出,为快速行驶设计,乘车人在车辆行驶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否则将被罚款5元。
4. 在高速公路驾驶时,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带同样会面临50元罚款和2分扣减。
5. 乘客在高速公路上若未系安全带,罚款金额为20元。
6. 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的区域,如发现乘车人未系安全带且在指出后立即改正,将给予口头警告。
以上法规确保了驾驶安全和乘车人员的权益。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需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且应遵循驾驶许可条件和相关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扣留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