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据不同车型设定的报废年限规则:
1. 出租车(小、微型) - 通常为8年。
2. 旅游、公路客运车辆(大型、中型) - 15年的使用期限。
3. 非营运大、中型汽车 - 20年年限。
4. 微型载货汽车 - 12年的标准。
5. 重、中、轻型载货汽车 - 15年的规定。
6. 半挂牵引车 - 与载货汽车同年限。
7. 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车 - 无使用年限限制,超过15年需每年检验两次,不合格则强制报废。 非营运客车的报废年限: - 九座以下(含) - 15年。 - 九座以上 - 10年。 其余车型如旅游客车、营运客车、各类货车、专用汽车、拖拉机、农用车辆和摩托车等,均遵循不同的报废年限标准。具体年限和检验要求请参照上述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超过规定年限但仍需使用的车辆,需要经过审批并定期进行检验。
如经检验合格,可适当延长使用,但可能需要提高检验频率。 最后,任何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均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或反之,均按照营运车辆8年的年限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