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针对二手车交易的便利性发布了指导意见,强调在全国范围内消除对二手车流通的限制。
对于车辆转移,政策明确指出,车辆只能从一个地区迁出,不能迁入,这主要针对非Xi安地区的车辆环保排放标准。 针对在Xi安地区的交易,如果车辆处于市中心区域,且符合当地的转让条件,国四排放标准并不构成障碍。
然而,对于非Xi安市的车辆,即使通过技术手段使其排放达到国五标准,也无法改变其登记为国四的事实,因此无法在Xi安进行过户。 车主们若想在Xi安转车,必须确保车辆的原登记信息符合当地政策,而不仅仅是排放标准的调整。因此,技术手段并不能解决车辆迁移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