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强险保障体系之外,还有部分补偿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首先是相对免除,即当交通事故涉及本车人员或被保险人时,交强险对于这些特定主体的损害赔偿责任可能部分或全部排除。
其次,财产损失方面存在绝对免除,即不论事故如何,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本身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规定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了责任界限。
保险公司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通过统一责任限额来支付交强险伤残赔偿金:
具体标准基于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这是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与公安、卫生和农业部门共同确定的。条例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仅对非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造成的事故损失负责赔偿,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不在赔偿范围内。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赔偿限额结构,包括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和无责任赔偿限额,这些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