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准则详细阐述如下:
1. 当责任完全归属单方过错时,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
2. 逃逸者若导致现场状况无法确认,应负全责。
3. 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证据者同样需承担全部责任。
4. 对于共同过错导致的事故,根据各行为对事故影响的评估及过错严重程度,将责任分为主要、同等和次要。
5. 在无一方有过错的意外事故中,各方均无需承担责任。
6. 故意引发事故的一方,其他涉事方不承担责任。
以上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其中涉及机动车事故的赔偿责任如是:
-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事故,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赔偿,双方有过错则按过错比例分担。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无过错的一方由机动车方负责,但根据过错程度可适当减轻责任,机动车无过错时,责任不超过10%。
- 若事故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方不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