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详细构成要素。其内容主要包括:
1. 事故各方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当事人、涉及的车辆、事故发生的道路状况以及交通环境的概述。
2. 事故的具体经过,需清晰描述事件的起因和过程。
3. 事故证据及其在分析事故形成原因中的作用,这有助于确定各方责任。
4. 对当事人行为导致事故的过错评估,以及可能的意外因素,这有助于公正地划分责任。
5. 认定书由交通警察签字确认,同时附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专门印章和日期,以保证其权威性。
通过以上规定,确保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完整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