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在机动车的强制责任险范围内提供赔偿。
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进行赔偿处理。具体如下:
1.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有过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按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赔偿。
2.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发生事故时,除非非机动车方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否则机动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如果能证明非机动车方有过错,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会相应减轻,而完全无过错的机动车方仅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
请注意,当事故责任明确且非机动车方或行人故意造成损失时,机动车方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