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遵循以下法律原则处理:
1. 机动车需在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若保险不足以覆盖,责任根据事故双方过错进行分配。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若仅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由其全责赔偿。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事故时,若非机动车或行人无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若能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有过错,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方无过错,其责任限制在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范围内。
3. 若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引发,机动车方免除赔偿责任。 这些规定均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