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科目一预约不会计入预约次数限制,但每位学员仅有三次取消机会,需明智运用。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6条,如因故无法按约参加,应在考试日前一日提交取消申请。未按预约时间参加考试将判定为不合格。 第47条明确,每个科目可重考一次,若初次未通过,补考后仍未合格,本次考试结束,需重新预约,但科目二与科目三需间隔至少十日后。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时,若其他科目已通过,可保留成绩。
在学习期间,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若五次均未通过,已通过的科目成绩将失效。最后,科目一,即理论考试,考察驾驶基础理论、道路交通法规等内容,采用上机考试形式,满分100分,需达到90分以上方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