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规定,7座以下的私人车辆属于第1类,而8至19座的车辆则归类为第2类。
然而,自2021年9月1日起,一个关键调整是将8座和9座车型重新定义为一类,即车长不超过6米的小型客车均属于此类别。需要强调的是,摩托车同样被划分为第一类。
两类车辆的主要区别在于座位数和重量负载:
- 第一类车辆(1类)的座位数上限为9个,且最大总质量限制在2500公斤以内,适用于M类车辆。
- 第二类车辆(2类)则涵盖了10至19个座位,并且指的是总重超过2吨但不超过5吨(含5吨)的货车。
在高速收费方面,也有显著差别:
- 第一类车辆的收费标准为0.4元/公里,最低通行费为15元,不足15元按15元计费。
- 第二类客车(包括部分特定高速公路)的收费为0.5元/公里,具体涉及G1京哈高速等高速公路,它们按照公里数收费,每公里1元。
以上信息有助于区分不同车辆类别,并了解相关的费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