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认理赔情况下,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签署是强制性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后,相关方必须接收并签字。若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按照程序提出复核。
交警部门依据现场勘查、检验和调查结果,迅速制作认定书,作为后续处理事故的重要依据。这依据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中,即使没有理赔需求,也必须签收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一项法定程序。
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记录了现场调查情况。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责任划分基于各方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程度,分为全责、主责、同等责任和无责等类别。故意引发事故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务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