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道上,若汽车驾驶员在开启车门时与电动车发生碰撞,责任归属通常会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判定:
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通常不应出现在机动车道上,因此在责任划分时,电动车方可能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具体责任划分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调查结果,考虑双方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以及这些违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程度来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各方行为对事故影响及过错严重程度,划分责任。
若事故完全由于电动车一方的违规,而汽车驾驶员无过错,那么电动车驾驶员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会根据双方行为的共同影响程度,划分为主责、同等责任和次责。在不存在一方故意情况下,事故可视为意外,各方均无责任。
务必注意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