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体系内滞留超过一天或者单条高速公路路段超过12小时,将产生额外的超时费。
在驶离高速公路时,系统会提示是否超出规定时间。如果司机能出示相关且有效的证明,将按照常规计费标准进行结算。然而,如果司机无法提供此类证据,他们可能需要按超时费的规定支付额外费用。
高速公路的超时费用适用于在高速公路网络内停留超过24小时或单路段停留超过12小时的车辆。
在离开高速时,如果超时,系统会自动提示。对于有合理证据的司机,如在服务区用餐、住宿或维修车辆的发票,收费员会按照常规费率进行收费。然而,如果没有证据,司机可能会面临逃费的指控。 国务院于2004年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对于拒绝支付或逃避支付车辆通行费的行为,收费公路运营者有权阻止其通行,并要求其补缴相应的费用。请注意,所有相关费用标准均需根据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