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车身贴膜的法律法规如下:
1.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修订版,自2008年10月1日实施),第二章第二节第十条规定:对车身颜色、发动机更换或车身车架更换的车辆,所有者需在变更后的十天内向车辆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未按照规定期限完成登记,可能面临150-500元的罚款,甚至可能被扣留车辆。
2. 车身颜色的改变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但必须避免模仿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等特殊车辆的外观。变更过程相对简单,允许由他人代理处理,方便快捷。
3. 完成车身颜色更改后,车主应在十日内到车管所进行正式变更登记,所需文件包括:车主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如需他人代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请注意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您的爱车符合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