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3 10:26:22
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时,遵循《民法典》的规定。
根据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三款,当机动车引发事故造成损害,首先由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责任限额进行赔偿。若赔偿不足,则由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如果仍未得到充分赔付,或者机动车未投保商业保险,那么侵权行为人将承担剩余的赔偿责任。此法规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