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证和行驶证被交警暂扣时,驾驶人不得驾驶车辆。违反此规定,即使在证件被吊销或暂停使用期间仍操作车辆,等同于无证驾驶。依据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对于此类行为,将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具体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取得或使用相关证件。
在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和行驶证期间,驾驶行为是非法且不被允许的。若违反此规定,将会被视为无证驾驶,面临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以下行为将受到相应罚款:
1. 未持有有效驾驶证、驾驶证被暂停或吊销期间仍驾驶车辆。
2. 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或资格受限的人驾驶。
3.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避责任,但未构成犯罪。
4. 超速行驶超过法定限制的50%以上。
5. 强迫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或安全驾驶要求,导致事故,但不构成犯罪。
6. 违反交通管制,无视劝阻强行通行。
7. 故意破坏、移动或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但未触犯刑法。
8. 非法拦截或扣留车辆,造成严重交通阻塞或财产损失。
对于上述行为,除了罚款,第二项和第四项情况可能还会额外吊销驾驶证,而第一项至第八项则可能面临15日以下拘留。因此,确保在证件有效期内行驶是驾驶者的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