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完成科目一后,学员可以按照以下四种情况安排考科目三的预约:
1. 学习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三轮汽车准驾车型,需在获得学习驾驶证明满20天后方可预约考试。
2. 对于小型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学员需等待30天的学习驾驶证明期满后才能预约考试。
3. 想要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学员需等待40天的学习驾驶证明期满后才能准备科目三考试。
4. 已持有汽车类驾驶证并希望增加准驾车型的学员,也需满足30天的学习驾驶证明期限后预约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以上规定是针对初次申请或增加准驾车型的学员。同时,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会在当日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对于自学直考的学员,车辆管理所还会发放学车专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