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施新能源汽车购买激励政策,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插电式混合动力(包括增程式)汽车的购置将不再配发专用车牌指标。
该《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并在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机动车驾驶者需关注政策调整,以适应相关法规。
上海市政府推出《新能源汽车购买与使用激励措施》,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购车者购置插电式混合动力(包括增程式)汽车将不再享受专用牌照额度。
该措施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此外,驾驶者需确保自身记录良好,无重大交通安全违规,且拥有符合标准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这一针对插电混动车的新规定源自2021年初的《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计划》,至今未有延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