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临时停驻车道时,确保开启双闪灯,用以警示其他驾驶员。组成官方认可的车队时,车辆需启用双闪灯作为标记。
1.在能见度低于100米的环境下,记得启用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警示灯以及危险报警装置。
2. 临时停车时,特别是在夜间或能见度降低的条件下,开启双闪灯以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如等待乘客或购物等。
3. 当车辆在路上出现故障,无论是牵引还是被牵引时,双闪灯是必须开启的,以此标记非正常状态,以免引发违规扣分。同样,当能见度不佳时,应继续保持此警示。
4. 当车辆遇到抛锚需要救援,或发生交通事故无法立即离开现场时,双闪灯是必不可少的通知工具。恶劣天气条件下,也请使用双闪以告知后方驾驶员潜在的障碍。
5. 请注意,双闪灯仅在车辆故障、临时停车等特定情况下使用。在能见度下降、如雨天或雾天行驶时,正确地使用灯光至关重要,以确保驾驶安全,避免因不必要的开灯导致视线困扰,尤其在高速公路上。